下列有關雇主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採光照明敘述,那一項有誤?

做記號
318 / 400
  • A 燈盞裝置應採用玻璃燈罩及日光燈為原則
  • B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勞工作業場所,照明設備應保持其適當照明,遇有損壞,應即修復
  • C 僱用勞工從事精密作業時,其作業檯面局部照度不得低於1000米燭光
  • D 各工作場所之窗面面積比率不得小於室內地面面積的二十分之一
答案隱藏中
📲 ?澈
顯示答案與留言

 上一題

下一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