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種危險物,為防止爆炸火災,不得使其接觸促進其分解之物質,並不得予以加熱磨擦或撞擊? 做記號 101 / 472 A 爆炸性物質 B 著火性物質 C 氧化性物質 D 易燃液體 答案 :C 說明: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定 第184條 一、爆炸性物質,應遠離煙火、或有發火源之虞之物,並不得加熱、摩擦、衝擊。 二、著火性物質,應遠離煙火、或有發火源之虞之物,並不得加熱、摩擦或衝擊或使其接觸促進氧化之物質或水。 三、氧化性物質,不得使其接觸促進其分解之物質,並不得予以加熱、摩擦或撞擊。 四、易燃液體,應遠離煙火或有發火源之虞之物,未經許可不得灌注、蒸發或加熱。 答案隱藏中 📲 ?澈 隱藏答案與留言 顯示答案與留言 上一題 下一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