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易燃液體係指閃火點未滿攝氏多少度之物質? 做記號 52 / 377 A 55 B 65 C 75 D 85 答案 :B 說明: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3條 本規則所稱易燃液體,指下列危險物: 一、乙醚、汽油、乙醛、環氧丙烷、二硫化碳及其他閃火點未滿攝氏零下三十度之物質。 二、正己烷、環氧乙烷、丙酮、苯、丁酮及其他閃火點在攝氏零下三十度以上,未滿攝氏零度之物質。 三、乙醇、甲醇、二甲苯、乙酸戊酯及其他閃火點在攝氏零度以上,未滿攝氏三十度之物質。 四、煤油、輕油、松節油、異戊醇、醋酸及其他閃火點在攝氏三十度以上,未滿攝氏六十五度之物質。 答案隱藏中 📲 ?澈 隱藏答案與留言 顯示答案與留言 上一題 下一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