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應由何者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統一指揮及協調工作?

做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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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 承攬人
  • B 再承攬人
  • C 原事業單位
  • D 檢查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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