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規定,下列哪些情形,雇主得預告終止與職業災害勞工之勞動契約? 做記號 338 / 377 複選題 A 歇業或重大虧損,報經主管機關核定者 B 職業災害勞工經醫療終止後,經公立醫療機構認定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C 事業單位改組,致事業單位消滅者 D 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事業不能繼續經營者 答案 :A,B,D 說明: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3條 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終止與職業災害勞工之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重大虧損,報經主管機關核定。 二、職業災害勞工經醫療終止後,經公立醫療機構認定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 三、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事業不能繼續經營,報經主管機關核定。 答案隱藏中 📲 ?澈 隱藏答案與留言 顯示答案與留言 上一題 下一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