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規定,乙類工作場所之申請期限為作業幾日前? 做記號 148 / 377 A 45 B 30 C 60 D 15 答案 :A 說明: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 第 4 條 事業單位應於甲類工作場所、丁類工作場所使勞工作業三十日前,向當地勞動檢查機構(以下簡稱檢查機構)申請審查。 事業單位應於乙類工作場所、丙類工作場所使勞工作業四十五日前,向檢查機構申請審查及檢查。 答案隱藏中 📲 ?澈 隱藏答案與留言 顯示答案與留言 上一題 下一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