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計算職業災害補償引用「平均工資」一詞,係指災害發生之當日前多久期間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 做記號 1 / 377 A 1個月 B 3個月 C 6個月 D 1年 答案 :C 說明:勞動基準法第二條 平均工資:指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工作未滿六個月者,指工作期間所得工資總額除以工作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工資按工作日數、時數或論件計算者,其依上述方式計算之平均工資,如少於該期內工資總額除以實際工作日數所得金額百分之六十者,以百分之六十計。 答案隱藏中 📲 ?澈 隱藏答案與留言 顯示答案與留言 下一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