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級術科考古題 乙術115-2-5
乙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術科歷屆考古題,含選擇、是非、計算等多元題型。
乙術115-2-5
本梯次共 16 題,以下顯示前 5 題
第1題 多選題
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之委員,除雇主為當然委員及第一款規定者外,得由雇主視該事業單位之實際需要,指定下列哪些人員組成?
- A. 事業內各部門之主管、監督、指揮人員 ✓
- B. 其他與安全衛生有關之專業人員 ✓
- C. 勞工健康服務人員 ✓
- D. 職業安全衛生人員 ✓
- E. 勞動檢查機構之勞動檢查員
正確答案:A,B,C,D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 11 條
委員會置委員七人以上,除雇主為當然委員及第一款規定者外,由雇主視
該事業單位之實際需要指定下列人員組成:
一、勞工代表。
二、事業內各部門之主管、監督、指揮人員。
三、職業安全衛生人員。
四、勞工健康服務人員。
五、其他與安全衛生有關之專業人員。
委員任期為二年,並以雇主為主任委員,綜理會務。
委員會由主任委員指定一人為秘書,輔助其綜理會務。
第一項第一款之勞工代表,應佔委員人數三分之一以上;事業單位設有工
會者,由工會推派之;無工會組織而有勞資會議者,由勞方代表推選之;
無工會組織且無勞資會議者,由勞工共同推選之。
第2題 計算題
在某化工廠中,製程使用到甲醇(Methanol)蒸氣,已知甲醇在空氣中的爆炸下限(LEL)為 6.0%,爆炸上限(UEL)為 36.0%。請計算甲醇蒸氣的爆炸危害比為多少?(取至小數點第一位)
$$
H = \frac{\text{UEL} - \text{LEL}}{\text{LEL}}
$$
將數值代入公式進行計算:
$$
H = \frac{36.0 - 6.0}{6.0} = \frac{30.0}{6.0} = 5.0
$$
第3題 計算題
桌上用研磨機及床式研磨機使用之護罩,應以設置舌板或其他方法,使研磨之必要部分之研磨輪周邊與護罩間之間隙可調整在( A )毫米以下。
前項舌板,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為板狀。
二、材料為第九十六條第一項所定之壓延鋼板。
三、厚度具有與護罩之周邊板同等以上之厚度,且在( B )毫米以上,( C )毫米以下。
四、有效橫斷面積在全橫斷面積之百分之( D )以上,有效縱斷面積在全縱斷面積之百分之( E )以上。
| 計算項目 | 答案 |
|---|
| ( A ) | 10 |
| ( B ) | 3 |
| ( C ) | 16 |
| ( D ) | 70 |
| ( E ) | 20 |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第104條
桌上用研磨機及床式研磨機使用之護罩,應以設置舌板或其他方法,使研
磨之必要部分之研磨輪周邊與護罩間之間隙可調整在十毫米以下。
前項舌板,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為板狀。
二、材料為第九十六條第一項所定之壓延鋼板。
三、厚度具有與護罩之周邊板同等以上之厚度,且在三毫米以上,十六毫米以下。
四、有效橫斷面積在全橫斷面積之百分之七十以上,有效縱斷面積在全縱斷面積之百分之二十以上。
第4題 下拉選單
請將下列項目填入相對應的症狀與特徵描述
選項:
熱中暑
熱衰竭
熱痙攣
( A ) 大量流汗流失鹽分與電解質,導致身體不自主的骨骼肌抽筋與疼痛。
( B ) 高溫引起中樞神經系統失調,體溫超過 40°C,且可能出現無汗(皮膚乾燥發紅)與意識混亂。
( C ) 其進一步惡化是導致熱中暑的主因,通常伴隨大量出汗、臉色蒼白、頭暈與疲倦。
| 敍述 | 正確答案 |
|---|
| ( A ) | 熱痙攣 |
| ( B ) | 熱中暑 |
| ( C) | 熱衰竭 |
熱中暑的核心特徵為「體溫超過 40°C」以及「中樞神經系統失調(如行為異常、幻覺、意識模糊)」,且後期可能會出現「無汗、皮膚乾燥發紅」的急性反應。
熱中暑通常是由「熱衰竭進一步惡化,引起中樞神經系統失調」而來。
熱衰竭時人體仍會大量排汗以嘗試散熱。
熱痙攣主要是因為在高溫下大量流汗,導致體內水分與鹽分(電解質)不平衡,而引發局部肌肉劇烈抽痛。
第5題 計算題
雇主使勞工於屋頂從事作業時,應指派專人督導,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因屋頂斜度、屋面性質或天候等因素,致勞工有墜落、滾落之虞者,應採取適當安全措施。
二、於斜度大於( A )度,即高底比為二比三以上,或為滑溜之屋頂,從事作業者,應設置適當之護欄,支承穩妥且寬度在( B )公分以上之適當工作臺及數量充分、安裝牢穩之適當梯子。但設置護欄有困難者,應提供背負式安全帶使勞工佩掛,並掛置於堅固錨錠、可供口掛之堅固物件或安全母索等裝置上。
三、於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作業時,應先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 C )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但雇主設置踏板面積已覆蓋全部易踏穿屋頂或採取其他安全工法,致無踏穿墜落之虞者,不在此限。
| 計算項目 | 答案 |
|---|
| ( A ) | 34 |
| ( B ) | 40 |
| ( C ) | 30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 18 條
雇主使勞工於屋頂從事作業時,應指派專人督導,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因屋頂斜度、屋面性質或天候等因素,致勞工有墜落、滾落之虞者,應採取適當安全措施。
二、於斜度大於三十四度,即高底比為二比三以上,或為滑溜之屋頂,從
事作業者,應設置適當之護欄,支承穩妥且寬度在四十公分以上之適
當工作臺及數量充分、安裝牢穩之適當梯子。但設置護欄有困難者,
應提供背負式安全帶使勞工佩掛,並掛置於堅固錨錠、可供掛之堅固物件或安全母索等裝置上。
三、於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作業時,應先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當強度,且寬度在三十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
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但雇主設置踏板面積已覆蓋全部易踏穿
屋頂或採取其他安全工法,致無踏穿墜落之虞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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