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級術科考古題 乙術115-1-1
乙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術科歷屆考古題,含選擇、是非、計算等多元題型。
乙術115-1-1
本梯次共 15 題,以下顯示前 5 題
第1題 計算題
對高壓氣體之製造,於其生成、分離、精煉、反應、混合、加壓或減壓過程,應依下列規定維持於安全狀態。
下列氣體不得予以壓縮:
(一)乙炔、乙烯及氫氣以外之可燃性氣體中,含氧容量佔全容量之百分之( A )以上者。
(二)乙炔、乙烯或氫氣中之含氧容量佔全容量之百分之( B )以上者。
(三)氧氣中之乙炔、乙烯及氫氣之容量之合計佔全容量之百分之( C )以上者。
(四)氧氣中之乙炔、乙烯及氫氣以外之可燃性氣體,其容量佔全容量之百分之( D )以上者。
| 計算項目 | 答案 |
|---|
| ( A ) | 4 |
| ( B ) | 2 |
| ( C ) | 2 |
| ( D ) | 4 |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 70 條
對高壓氣體之製造,於其生成、分離、精煉、反應、混合、加壓或減壓過程,應依下列規定維持於安全狀態
三、下列氣體不得予以壓縮︰
(一)乙炔、乙烯及氫氣以外之可燃性氣體中,含氧容量佔全容量之百分之四以上者。
(二)乙炔、乙烯或氫氣中之含氧容量佔全容量之百分之二以上者
(三)氧氣中之乙炔、乙烯及氫氣之容量之合計佔全容量之百分之二以上者。
(四)氧氣中之乙炔、乙烯及氫氣以外之可燃性氣體,其容量佔全容量之百分之四以上者。
四、製造壓力超過每平方公分二十五公斤之壓縮乙炔時,應添加稀釋劑。
第2題 多選題
雇主為避免電動機具漏電導致感電危害,應於哪些情況下,在其連接電路上設置符合規格、具高敏感度、高速型且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
(A) 建築工程中使用對地電壓為 220 伏特的臨時性移動式電動砂輪機。
(B) 在潮濕的地下室,操作對地電壓為 110 伏特的攜帶式電鑽。
(C) 於乾燥的室內工作場所,使用對地電壓為 160 伏特的固定式電動機具。
(D) 在金屬工作台上,進行對地電壓為 150 伏特的移動式焊接作業。
- A. 在潮濕的地下室,操作對地電壓為 110 伏特的攜帶式電鑽。 ✓
- B. 建築工程中使用對地電壓為 220 伏特的臨時性移動式電動砂輪機。 ✓
- C. 在金屬工作台上,進行對地電壓為 150 伏特的移動式焊接作業。 ✓
- D. 於乾燥的室內工作場所,使用對地電壓為 160 伏特的固定式電動機具。
正確答案:A,B,C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243 條
雇主為避免漏電而發生感電危害,應依下列狀況,於各該電動機具設備之
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
感電用漏電斷路器:
一、使用對地電壓在一百五十伏特以上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
二、於含水或被其他導電度高之液體濕潤之潮濕場所、金屬板上或鋼架上
等導電性良好場所使用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
三、於建築或工程作業使用之臨時用電設備。
第3題 多選題
下列哪些是「局限空間」的特徵?
- A. 勞工在其內部從事非經常性作業 ✓
- B. 存在有害氣體
- C. 內部空間狹小
- D. 無法以自然通風來維持充分、清淨空氣 ✓
- E. 勞工進出方法受限制 ✓
正確答案:A,D,E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19-1 條
本規則所稱局限空間,指非供勞工在其內部從事經常性作業,勞工進出方法受限制,且無法以自然通風來維持充分、清淨空氣之空間。
第4題 多選題
根據勞動檢查法規定,以下哪些資訊是停工通知書中「必須」明確記載的核心內容
A. 雇主的統一編號。
B. 違反的具體法令條文或職災發生的明確原因。
C. 停工的起始日期。
D. 停工所涉及的工作場所、區域或設備的詳細描述。
E. 申請復工所需滿足的改善要求與具體程序。
F. 負責執行此停工命令的勞動檢查機關名稱。
- A. 停工所涉及的工作場所、區域或設備的詳細描述。 ✓
- B. 雇主的統一編號。
- C. 申請復工所需滿足的改善要求與具體程序。 ✓
- D. 負責執行此停工命令的勞動檢查機關名稱。 ✓
- E. 違反的具體法令條文或職災發生的明確原因。 ✓
- F. 停工的起始日期。 ✓
正確答案:A,C,D,E,F
二、檢查機構依法執行停工,其停工通知書,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受停工處分事業單位、雇主名稱(姓名)及地址。
(二)法令依據。
(三)停工理由。
(四)停工日期。
(五)停工範圍。
(六)申請復工之條件及程序。
(七)執行停工處分之機構。
前項第五款停工範圍應述明其名稱、數量、位置等,必要時以圖說或照片註明。
第5題 多選題
發生死亡或重傷之職業災害後,雇主應採取何種行動?
- A. 非經司法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許可,不得移動或破壞現場。 ✓
- B. 於次月填載職業災害內容及統計,報請勞動檢查機構備查。 ✓
- C. 應該即採取必要之急救、搶救等措施。 ✓
- D. 不需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E. 會同勞工代表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 ✓
正確答案:A,B,C,E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1、4款
1.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雇主應即採取必要之急救、搶救等措施,並會同勞工代表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
4.事業單位發生第二項之災害,除必要之急救、搶救外,雇主非經司法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許可,不得移動或破壞現場。
← 返回所有梯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