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級術科考古題 乙術114-1-4
乙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術科歷屆考古題,含選擇、是非、計算等多元題型。
乙術114-1-4
本梯次共 14 題,以下顯示前 5 題
第1題 單選題
某工廠作業環境中,同時存在兩種有害化學物質:甲物質與乙物質,其容許濃度分別如下:
甲物質的容許濃度:50 ppm
乙物質的容許濃度:100 ppm
經測定,作業場所中甲物質的濃度為 30 ppm,乙物質的濃度為 80 ppm。已知甲與乙物質會產生相加效應(Additive Effect),請問此作業環境的暴露評估結果應為何?
- A. 兩者皆未超過個別容許濃度,不需考慮合併效應
- B. 暴露未超過容許濃度,無需採取控制措施
- C. 因為為相加效應,兩者合併暴露已超過容許限值 ✓
- D. 只有乙物質超過容許濃度,需針對乙物質採取控制措施
正確答案:C
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第9條
作業環境空氣中有二種以上有害物存在而其相互間效應非屬於相乘效應或獨立效應時,應視為相加效應,並依下列規定計算,其總和大於一時,即屬超出容許濃度。
第2題 單選題
一家屬於第一類事業單位的科技公司,現有勞工人數為180人。請問該公司依現行法規,是否需設置專責一級管理單位?
- A. 是,但可以設置於外包單位名下
- B. 否,因為未滿200人
- C. 是,因為超過100人 ✓
- D. 否,只需委任一位兼任管理員即可
正確答案:C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 2-1 條
事業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以下簡稱管理單位):
一、第一類事業之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應設直接隸屬雇主
之專責一級管理單位。
二、第二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者,應設直接隸屬雇主之一級管理
單位。
前項第一款專責一級管理單位之設置,於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者,自中
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九日施行;勞工人數在二百人至二百九十九人者,自
一百年一月九日施行;勞工人數在一百人至一百九十九人者,自一百零一
年一月九日施行。
第3題 單選題
某家公司為第二類事業單位,目前勞工人數為25人。該公司主管詢問,依據法規規定,公司是否可以免擬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改以執行紀錄方式代替?
- A. 可以,因為勞工人數未滿30人,可用執行紀錄代替 ✓
- B. 不可以,所有事業單位都必須擬定正式書面管理計畫
- C. 不可以,只有第一類事業單位才可用紀錄代替
- D. 可以,因為第二類事業單位皆可用紀錄代替
正確答案:A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第 2-1 條
事業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以下簡稱管理單位):
一、第一類事業之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應設直接隸屬雇主之專責一級管理單位。
二、第二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者,應設直接隸屬雇主之一級管理單位。
勞工人數未滿一百人之事業單位,其「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得以執行紀錄代替,但仍必須執行相關職安衛工作,並保留紀錄備查。
第 三 章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
第 12-1 條
雇主應依其事業單位之規模、性質,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要求各級主管及負責指揮、監督之有關人員執行;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下之事業單位,得以安全衛生管理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第4題 計算題
關於勞工作業環境監測,監測結果應依附表三記錄,並保存( A )年。但屬附表四所列化學物質者,應保存( B )年;粉塵之監測紀錄應保存( C )年。
| 計算項目 | 答案 |
|---|
| ( A ) | 3 |
| ( B ) | 30 |
| ( C ) | 10 |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 12 條
雇主依前二條訂定監測計畫,實施作業環境監測時,應會同職業安全衛生人員及勞工代表實施。
前項監測結果應依附表三記錄,並保存三年。但屬附表四所列化學物質者,應保存三十年;粉塵之監測紀錄應保存十年。
第5題 計算題
本規則所稱可燃性氣體低溫儲槽,係將大氣壓時沸點為攝氏零度以下之可燃性氣體於攝氏( A )度以下或以該氣體氣相部分之常用壓力於每平方公分( B )公斤以下之液態下儲存,並使用絕熱材料被覆或利用冷凍設備冷卻,使槽內氣體溫度不致上升至常用溫度之儲槽。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第 13 條
本規則所稱可燃性氣體低溫儲槽,係將大氣壓時沸點為攝氏零度以下之可燃性氣體於攝氏零度以下或以該氣體氣相部分之常用壓力於每平方公分一公斤以下之液態下儲存,並使用絕熱材料被覆或利用冷凍設備冷卻,使槽內氣體溫度不致上升至常用溫度之儲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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